綜觀所有買屋資訊,極少文章提及此條例。然而交屋入住一個社區後,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幾乎影響每天的生活。
詳細條文可參考全國法規網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(之後以"公寓法"代表)。(最新修正2006年1月18日)
買屋前要關心的是格局、房價、公設比,買屋後一定要知道:專有部分;共有部分;約定專用;約定共用。所有權利義務的主張都從這四個部分延伸。
為避免大部分人看到法律條文就"茫茫然",必殺技是利用"買屋時間軸"逐步了解本身的權利義務。
延伸閱讀:買屋時間軸
附註:(公寓法的名詞定義)
一、公寓大廈: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,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。
二、區分所有: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,並就其共用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。
三、專有部分: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,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,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。
四、共用部分: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,而供共同使用者。
五、約定專用部分: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 。
六、約定共用部分: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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